
對於紐西蘭這樣規模的移民國家,開放移民政策往往會對經濟發展帶來不小的刺激,政府在今年7月份放寬商業投資移民政策後,又頒佈了新的創業移民政策,以期為本國吸引更多的商業人才和資金。
這次頒佈的創業移民類別被冠以“Entrepreneur Plus”,新的政策旨在吸引那些有能力積極創業并對紐西蘭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海外人士。
新政策對申請人的要求:
1.主申請人及同時申請移民的家庭成員必須符合移民品行和健康要求;
2.主申請人必須持有長期商務簽証;
3.主副申請人及16歲以上未成年家庭成員必須達到最低英語要求—主申請人雅思平均分至少4分,副申請人及16歲以上未成年家庭成員雅思4分或者預付英語課程ESOL學費;
4.主申請人必須轉入紐西蘭50萬新幣;
5.主申請人必須在紐西蘭成功建立一家企業。
對於要求轉入紐西蘭的50萬元投資,移民局有如下解釋:
1.如果主申請人在持長期商務簽証期間未將 50萬紐幣轉入紐西蘭,則必須提供證據,證明這筆錢如商業計劃書所述,已經從主申請人的帳戶通過銀行系統轉入紐西蘭;
2.如果申請人以借貸資金轉入紐西蘭作為投資,則必須證明其淨資產高于這筆借貸資金或者這筆資金是通過抵押自有資產向銀行或其它商業金融機構借貸。
對于如何界定“在紐西蘭成功建立企業”,移民局解釋如下:
1.創業移民可以通過新創、購買或者購入一家紐西蘭企業至少25%的股份來建立企業;
2.申請人創立企業的投資至少50万元,并且主申請人本人必須作為自雇人士經營此企業;
3.創立的企業必須至少全職雇佣(每周不少于30小時)三名紐西蘭公民或者居民;4.
創立的企業符合雇佣和移民法—例如最低工資要求、法定休假規定等。移民局要求所有申請材料真實正確,移民官可能通過面試等方式對這些材料進行驗証。
在下列情況下,創業移民申請可能被拒:1.申請所依据的企業是主申請人在持有長期商務簽証下的工作許可期間所建立,但是其所建立之企業與申請人資以獲得工作簽証的商業計划書不符(含經過修改并經移民官同意之計划書);2.主申請人和任何配偶或者未成年孩子根據《1964社會保障法案》,在持有臨時簽証期間申請并獲得福利的。
移民官也將審查申請人所創立的企業是否符合其申請長期商務簽証時的商業計劃書,以及申請人在新創立的生意方面的經驗。
申請人的創業移民被批准后可以獲得有條件永久居民簽証,主申請人必須經營該企業至少兩年;企業的投資及三個全職工作崗位必須維持至少兩年。
新政策新在哪里?
針對新的創業移民政策帶來了哪些變化,記者電話訪問了紐西蘭資深移民顧問陳丹燕小姐,陳小姐介紹說新政策最大的亮點是申請獲批後即可獲得有條件的永久居民簽証,而根据老政策,創業移民申請人只能獲得三年的長期商務簽証。這個政策等於給申請人吃了一顆“定心丸”,減少了申請人以后拿身份的不確定性,增強了其創業的信心和決心,同時申請人家庭從一開始就可以享受永久居民在上學就醫等方面的待遇—只是福利除外;另一個亮點是新政策規定50万投資可以通過貸款籌集,具有了更大的靈活性。
陳小姐認為新政策在企業投資金額、雇佣人數、雇員身份、企業盈利狀況和商業計劃等方面都作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規定,同時特別規定主申請人必須作為企業經營者經營至少兩年,這些要求看起來比老政策嚴格,但是因為新政策明確規定了權利—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義務—帶來投資、創造稅收和就業機會,相信會受到真正的創業者的歡迎。
陳小姐說國際性調查顯示紐西蘭是全世界十大“易創業”國家之一,新的創業政策對於有意在紐西蘭發展的留學生提供了新的機會,因為雅思4分一般難不倒留學生,與其到就業市場爭奪有限的就業崗位,尋找Job Offer,選擇創業拿身份倒不失為一條一舉兩得的途徑。
新聞摘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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